所在地区 | 安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7-30 |
巢湖市第一中学食堂餐厅新增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巢湖市第一中学食堂餐厅新增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2018CHHX0230 招标(采购)方式:询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1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7月27日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徽厨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滁州路272号1号楼1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拾壹万柒仟柒佰肆拾元整(¥117740.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详见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详见附件 小型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中标供应商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情况表详见附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岳翠银、廖轶琼、杨军 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第一中学 地址:巢湖市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13966367658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779号 项目负责人:周衍露 联系电话:15755529503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壹仟肆佰壹拾叁元整 公告期限:2018年7月31日至2018年8月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龚礼,联系电话:0551-8233929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1日 附件:招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小型企业声明函、中标供应商产品品名及生产厂家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