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全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10-12 |
投诉处理决定书编号:YCC1601 我局于2016年9月22日,受理了供应商投诉,现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投诉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永善县教育局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编号YSCG2016037。 二、被投诉人:永善县教育局、云南顺招招标有限公司。 三、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存在程序和实体违法,违反“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原则、公证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等。 四、投诉处理决定的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为了核实投诉事项真伪,我局收到啊投诉后及时组织评委进行复查,同时进行全面调查,但是,在我局尚未作出投诉处理前,投诉人于2016年9月30日以书面形式撤回其投诉。根据财政部第20号令第十七条之规定,投诉人撤回投诉的,终止投诉处理。因此决定仍维持原公开招标评选结果。 五、处理投诉机关名称:永善县财政局。 六、公告时间从2016年10月12日起至2016年10月19日。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