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8-02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和平中心小学
乙方:厦门市裕阳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5]SQ[TP]2018001的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厨卫用具 | 其他厨卫用具 | 1 | 批 | 国内 | 570000 | 570000 | 外购件+厂制品 | 完全响应谈判要求 | ||||||
合计: | 57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柒万元整元(¥57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和平中心小学;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全部货物交货、安装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安装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申请财政款项,等请款到位后以 转账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货款95%即人民币伍拾肆万壹仟伍佰元整(¥541500.00) 的货物价款。剩余5%即人民币贰万捌仟伍佰元整(¥28500.0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壹年满后支付。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 100 %的正式发票。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c. 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d. 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e. 付款时间以财政批准拨款时间为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现场在有交付条件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才能交付货物,货物交付三日内,甲方需安排人员签收。签收不代表货物质量合格及符合安装要求。6.2除不可抗力及双方另有约定外,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七日内,甲方安排验收;如因乙方原因致使超出七日未能验收先行试用的,不视为验收合格,并在试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6.3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产品外在质量的验收、文件验证,投产前的试运行,大型设备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规定。6.4 若乙方交付的设备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自担费用进行整改、更换或者退货。若经再次整改、更换或者退货后仍达不到甲方质量要求导致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所收费用应当全部返还甲方,并还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 |
2 | 5 | 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三年。
10、违约责任
10.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 10.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1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 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1.乙方应提前至现场检查设备施工条件;如因现场条件不允许设备进场,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指导、协助甲方进行现场规整以达到进场条件。 2.乙方保证所有货物及安装质量、使用性能,并保证本合同采购项目运行平稳、高效、可靠。 二、质量保证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36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2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低值易耗品如水龙头,发热管,开关,阀门、鼓风机等不含在质量保修期内)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 24 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五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甲方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
甲方: | 福州市和平中心小学 | 乙方: | 厦门市裕阳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朏头村260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263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岩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陈吉木 | |
联系方法: | 18159195002 | 联系方法: | 1395000930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湖滨北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35101515001052500791 |
签订地点:厦门
签订日期:2018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