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采购交易限价¥53725.00元为不含税价,意向方报价时应填报不含税价,且不得超过交易限价。 2、意向方的报价金额包含但不限于厨房设备购置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安装前,意向方须对原有旧设备进行拆除,费用包含在报价金额中)、调试费、备品备件费、材料费、人工费、维修费、食宿费、差旅费、质保期内的服务费、利润等。 3、项目签订合同时以含税价作为最终结算价,中标方须开具合法有效的16%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方为一般纳税人)或3%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且开票内容须与本项目采购内容一致。 4、交易服务费以含税成交价为基数计算,由中标方承担。 5、项目地点:珠海横琴新区二线出岛综合3#楼一楼海关厨房。 6、工期:接到甲方通知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7、付款方式:委托方在所采购的货物经验收合格,且中标方出具付款申请书及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方合同总价95%的款项;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 8、质量保证期:1年,自委托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9、其他关于采购标的内容技术要求详见采购合同。 10、中标方需在交易中心发布成交公告后3个工作日签收项目《中标通知书》。 11、珠海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次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易双方应签订交易合同。 12、本项目由委托方与中标方签署交易合同,交易合同使用委托方本次网络竞价上传的版本,未经委托方同意,中标方不得擅自更改合同条款。 13、本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每个意向方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意向方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后才获得报价资格,并且应在电子竞价中须以不高于最高限价的价格出价一次。 14、报价时间截止后,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按照网络竞价系统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总体原则,根据网络竞价报价结果确定最低有效报价人为中标方。 15、现场踏勘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13631207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