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8-22 |
厦门公物-竞争性磋商- GW2018-SH639-东渡食品实验楼职工食堂厨房设备及排气通风系统采购安装 |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GW2018-SH639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建港路2165号 联系方式:0592-6800661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 联系方式:0592-2230888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渡食品实验楼职工食堂厨房设备及排气通风系统采购安装 | ||
来源: | 非市级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东渡食品实验楼职工食堂厨房设备及排气通风系统采购安装,1项。 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人民币 14 万元 |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可以提供上一年度或近期的财务报表、近期由收缴单位出具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交证明(或网站缴交证明);或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第三方证明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一)若磋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磋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可不提供授权书。 (二)供应商应提供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并在磋商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查。 4、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出后的任意一天。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8月29日下午18:0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公物采购咨询台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费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采购文件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报名联系人:傅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100 元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年9月3日9:30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评审开始前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公物采购开标大厅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黄先生,0592-2279331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
其他: | |||
采购补充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