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陕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8-23 |
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市新区第二中学厨房设备购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新区第二中学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XGC-2018-032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延安市新区
联系人:白恩虎 联系方式:1589161046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新城锦绣东方A座801室
联系人:王东丽 联系方式:13022803810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延安市新区第二中学厨房设备购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40.962万元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期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为准);
(4)供应商须具有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2.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评审现场进行查询);
3.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磋商保证金收据;
4.须提供产品来源渠道合法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协议、代理协议、原厂授权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购买文件的单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提供3份)前往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时间: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8月30日,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8年9月4日15:00
2.磋商地点:延安市新区锦绣东方A座805。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联系人:王东丽
联系方式:130228038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延安分行
账号:103671639351
陕西新丝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