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8-08-23 |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第三附属小学(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第三附属小学西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拟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第三附属小学西校区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预算:6.88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采购单位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是有能力按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采购物的产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厨具的生产或销售;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具体资格要求材料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询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视情公布在崇川教育网。
六、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元。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拒绝其他方式递交。
询价文件300.00元/份,该询价文件费用无论是否成交均不予退回,并以现金的形式交纳给代理机构。
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中标价的 5% 。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人账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七、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1、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询价评审开始时间:2018年8月 29 日下午14时。
2、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第三附属小学东校区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第三附属小学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 13814707910;
代理机构: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联系人:顾工
联系电话:15152885716; 传真:0513-85518108;
邮 箱:sitc.js@vip.163.com。
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第三附属小学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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