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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对教职工食堂设备及配套用具餐具采购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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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XZH2018-J1-035 |
项目名称:教职工食堂设备及配套用具餐具采购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8年08月20日 |
定标日期:2018年08月23日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广美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地址:南宁市北大南路5号2栋一层 |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陆万伍仟捌佰元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
评审专家名单:吴志洪、李英群、严华 |
交货期/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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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大学西路169号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莫凡 0771-2029355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正海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茅桥路2号习艺基地A栋三楼2-11轴至2-16轴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0771-5601988 0771-5650199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覃工0771-2865989 |
五、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质疑电话:0771-5595777 |
投诉电话:0771-2189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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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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