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唯亭北停车场±0.00以上施工项目Ⅴ-TS-18标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唯亭北停车场±0.00以上施工项目Ⅴ-TS-18标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设施发[2015]7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及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 2.工程规模: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唯亭北停车场±0.00以上施工项目Ⅴ-TS-18标。合同估算价为22911.62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12-1至2021-3-31。 房屋建筑工程(含内装、外装)、绿化、室外构筑物(道路、围墙、管沟、大门、站场排水沟、边坡防护、停车位、球场、广场等)、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及照明(含阳澄湖站及唯亭北停车场消防道路范围内的动力照明系统)、幕墙、接触网基础等,不含车辆检修工艺设备、厨房设备。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五)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主要人员合格条件如下: (1)项目经理: 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B证,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此业绩必须为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的业绩) (2)项目总工: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8年(含)以上施工经验,具有类似工程项目副经理或项目副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业绩;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具有《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苏住建规【2011】1号、苏建设规【2009】1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投标人须为《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8年度)》房屋建筑I组或市政公用I组中单位。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类似工程指承担过境内轨道交通车辆段(必须含房建)或轨道交通停车场(必须含房建)施工业绩,质量为合格。(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合同,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3日止(工作时间)前往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标段1000元。请通过转账或银行柜面缴存现金的方式入我司账户,缴存成功后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和银行回单(或现金缴款单)至轨道交通大厦1912室购买招标文件。 户 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五号线项目) (注:户名中所有文字含括号不可缺省) 账 号:75150122000001271 开户行:宁波银行苏州姑苏支行营业部 提醒:提疑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4日15:00,请尽早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7日 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苏州市平泷路城市生活广场西楼4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4楼大屏幕); (二)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六、其它明确事项 (一)项目概况: 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唯亭北停车场±0.00以上施工项目Ⅴ-TS-18标招标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含内装、外装)、绿化、室外构筑物(道路、围墙、管沟、大门、站场排水沟、边坡防护、停车位、球场、广场等)、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及照明(含阳澄湖站及唯亭北停车场消防道路范围内的动力照明系统)、幕墙、接触网基础等,不含车辆检修工艺设备、厨房设备。合同估算价为22911.62万元。 (二)(1)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位投标人申请同一标段; (2)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唯亭北停车场±0.00以上施工项目Ⅴ-TS-18标和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胥口车辆段及上盖平台施工项目Ⅴ-TS-17-1标同步招标,Ⅴ-TS-18标和Ⅴ-TS-17-1标兼投不兼中,优先推荐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胥口车辆段及上盖平台施工项目Ⅴ-TS-17-1标中标候选人。 (3)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胥口车辆段及上盖平台施工项目Ⅴ-TS-17-2标和Ⅴ-TS-17-3标中标单位不得再参与Ⅴ-TS-18标投标。 (三)招标人有权拒绝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以建设部、江苏省建设厅(或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建设局公布的文件为准,有效期自公告发布日前一年起算(如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处罚期限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与投标资格联动管理办法》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 (5)不满足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资格条件之一及以上的; (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zzyjy.com.cn”、苏州轨道交通网“www.sz-mtr.com”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唯亭北停车场±0.00以上施工项目Ⅴ-TS-18标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唯亭北停车场±0.00以上施工项目Ⅴ-TS-18标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设施发[2015]7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及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 2.工程规模: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唯亭北停车场±0.00以上施工项目Ⅴ-TS-18标。合同估算价为22911.62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12-1至2021-3-31。 房屋建筑工程(含内装、外装)、绿化、室外构筑物(道路、围墙、管沟、大门、站场排水沟、边坡防护、停车位、球场、广场等)、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及照明(含阳澄湖站及唯亭北停车场消防道路范围内的动力照明系统)、幕墙、接触网基础等,不含车辆检修工艺设备、厨房设备。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四)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五)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主要人员合格条件如下: (1)项目经理: 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B证,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此业绩必须为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的业绩) (2)项目总工: 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8年(含)以上施工经验,具有类似工程项目副经理或项目副总工程师及以上职务业绩; (六)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七)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八)具有《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苏住建规【2011】1号、苏建设规【2009】1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投标人须为《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8年度)》房屋建筑I组或市政公用I组中单位。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类似工程指承担过境内轨道交通车辆段(必须含房建)或轨道交通停车场(必须含房建)施工业绩,质量为合格。(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合同,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3日止(工作时间)前往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标段1000元。请通过转账或银行柜面缴存现金的方式入我司账户,缴存成功后携带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和银行回单(或现金缴款单)至轨道交通大厦1912室购买招标文件。 户 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五号线项目) (注:户名中所有文字含括号不可缺省) 账 号:75150122000001271 开户行:宁波银行苏州姑苏支行营业部 提醒:提疑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4日15:00,请尽早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7日 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苏州市平泷路城市生活广场西楼4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当日交易中心4楼大屏幕); (二)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六、其它明确事项 (一)项目概况: 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唯亭北停车场±0.00以上施工项目Ⅴ-TS-18标招标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含内装、外装)、绿化、室外构筑物(道路、围墙、管沟、大门、站场排水沟、边坡防护、停车位、球场、广场等)、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及照明(含阳澄湖站及唯亭北停车场消防道路范围内的动力照明系统)、幕墙、接触网基础等,不含车辆检修工艺设备、厨房设备。合同估算价为22911.62万元。 (二)(1)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位投标人申请同一标段; (2)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唯亭北停车场±0.00以上施工项目Ⅴ-TS-18标和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胥口车辆段及上盖平台施工项目Ⅴ-TS-17-1标同步招标,Ⅴ-TS-18标和Ⅴ-TS-17-1标兼投不兼中,优先推荐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胥口车辆段及上盖平台施工项目Ⅴ-TS-17-1标中标候选人。 (3)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工程胥口车辆段及上盖平台施工项目Ⅴ-TS-17-2标和Ⅴ-TS-17-3标中标单位不得再参与Ⅴ-TS-18标投标。 (三)招标人有权拒绝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以建设部、江苏省建设厅(或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建设局公布的文件为准,有效期自公告发布日前一年起算(如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处罚期限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与投标资格联动管理办法》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 (5)不满足招标公告中要求的资格条件之一及以上的; (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zzyjy.com.cn”、苏州轨道交通网“www.sz-mtr.com”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