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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中心食堂油气净化器采购(18A0831)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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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重庆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8-08-28
职教中心食堂油气净化器采购(18A0831)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2018-08-28 】 一、项目号:18A0831 二、项目名称:职教中心食堂油气净化器采购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预算金额:¥82,00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序号

名称

最高限价

保证金

(元)

备注

1

职教中心食堂油气净化器采购采购

82000

1500

二、设备(需求)技术规格、数量、质量及相关要求

(一)技术指标。该系统需对整个食堂厨房所产生的油烟、蒸汽进行彻底净化除味。具体如下:

1.除应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和重庆市环保局达标排放要求,餐饮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毫克/立方米,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毫克/立方米。

2.应根据本项目油烟中气体污染物种类、浓度及处理要求等条件确定油烟处理工程的处理规模和处理工艺,做到保护环境、经济合理、技术可靠。

3.所使用的油烟净化设备采用二段式双高压(高压电离段和低压收集段)+风机段+消声段的复合净化工艺。

4.项目所使用的净化器具有国家环保权威机构的品质检验报告。

(二)环境要求:

1.考虑到安装环境的空间要求,油烟处理设备要求布置合理,安装美观,尽量减少对公共区域占用,不得影响人行通道。在满足功能前提下保证与环境的一致性和美观性。

2.考虑到安装环境的静音要求,所选用的设备应考虑由于设备噪音对环境的影响,在无法满足环境要求时,设计上需考虑专项噪音处理,处理后的环境噪音小于65分贝。

序号

品名

型号

数量

单位

技术要求、品牌要求和质量要求

1

油烟净化器

30000风量

2

油烟处理率达96%以上,出具检测报告;外壳、模块等全部为1.5MM及以上厚度不锈钢。功率:≧814W,电压:220V。达到目测无烟效果,100%实现低空排放; 高频高压电源;具有断电保护、恒流控制、短路保护、空载保护、放电保护、过温保护等功能;

2

净化器支架

50角钢

6

热镀锌

3

镀锌烟道变头

镀锌或帆布

6

国标

4

管道接头

镀锌或帆布

6

国标

5

管道

镀锌板制作

20

投标人自行踏堪,规格与现有管道一样

6

设备控制器

配套

2

含控制箱、规格以合理装配为准

7

其它材料

国标

1

国标,包括该表中未列出,而使设备本采购设备达到正常使用的设备和辅材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证书级别为乙级以上或专项。乙级以上项目类别(包含):废气、噪音;专项类别(包含):餐饮业油烟或油水处理,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询价现场提供原件必查。

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环境工程治理,油烟环境治理或环保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维修及清洗,厨房设备生产或者销售餐饮、厨房设备及用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现场必查。

3.投标单位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八、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8月28日 至 2018年9月1日 09: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8月28日 15: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9月1日 09: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励志楼501室

十、评审信息

询价开始时间: 2018年9月1日 09:00

询价地点: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励志楼501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

采购经办人:朱佑君

采购人电话:13075403588,15922698283

采购人地址:璧山区东林大道38号

十二、附件 职教中心食堂油气净化器采购.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职教中心食堂油气净化器采购.doc
附件:职教中心食堂油气净化器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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