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特殊要求) 6、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08月30日到2018年09月05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报名后,进行付费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 200.00 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08月30日1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5日19:3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9月11日11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年09月11日 11点30分 开标一厅 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469号) 11、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8年08月30日至2018年09月05日 备注:无 12、本项目采购人: 第十二师教育局 地址: 乌鲁木齐市常州街189号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田主任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0991-3836192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15层1503室 项目联系人: 梅军、安杰 联系电话: 0991-65708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