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内容);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采购;(特殊要求) 6、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08月30日到2018年09月03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报名后,进行付费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 200.00 元 8、供应商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08月30日1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9月03日19:3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9月10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年09月10日 12点00分 开标一厅 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469号) 11、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2018年08月30日至2018年09月03日 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2、本项目采购人: 第十二师教育局 地址: 乌鲁木齐市常州街189号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田主任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0991-3836192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451号十二师统建房百园路小区4号楼2单元402号 项目联系人: 梅军、安杰 联系电话: 0991-65708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