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 (新增合同)
采购人(甲方):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 | 合同编号: YLCG-JZ-201807170018-1 |
供应商(乙方):长沙市亿利达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2018年博才中学(梅溪湖校区)厨房用具采购项目
2.合同标的及金额
标段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总价 |
1 | 炊事机械 | 详见附件 | 1 | 批 | 374625 |
合计金额小写:374625.00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柒万肆仟陆佰贰拾伍元整 |
博才中学厨房设备采购清单.xls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9月1日之前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4.1)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通过 国库集中支付 双控账户支付 自行支付 国库集中支付374625元
(4.2)付款方式:约定支付分期及金额 总支付次数3次 第1次支付187312.5元, 第2次支付112387.5元, 第3次支付74925元,
1付款人: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余款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付清。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 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简易程序验收 一般程序验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以项目实际存在的文件为准),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签订时间:2018-09-03">
合同签订地点:网上签订">
甲方(公章) | | 乙方(公章) | |
法定代理人: | 李鸿"> | 法定代理人: | 李良孟"> |
委托代理人: | 李新宇"> | 委托代理人: | 章佳敏"> |
电 话: | 073188999307"> | 电 话: | 0731-88659820"> |
传 真: | "> | 传 真: | 0731-88659820"> |
| | 开 户 银 行: |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圭塘支行"> |
| | 帐 号: | 80081070000022017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