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8-09-03 |
湖南省岳阳至望城高速公路项目开办采购第一批 询价采购公告 | ||||||||||||||||||||||||||||||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岳阳至望城简称“岳望”高速公路项目开办采购第一批(采购编号:2018司-服务-询价-68)进行询价采购。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岳望高速公路项目开办采购第一批。 2、采购编号:2018司-服务-询价-68。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本次采购为岳望高速公路站、队、所开办采购,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阳市境内,全长101.617公里,具体内容、预算见下表:
详细数量、规格及参数详见第三章第三部分采购专用条款 4、供货地点及交货期: 供货地点:岳望高速公路沿线站、队、所:荣家湾收费站、黄沙收费站、屈子祠收费站、岳阳南收费站、湘阴东监控通信分中心、屈原收费站、茶亭收费站、袁家铺收费站。 第1-3包:分两批送货,第一批次需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第二批预计2019年6月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时间待定。 第4包:需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现场复尺、生产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组织好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第5包:分两批送货,第一批需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现场复尺、生产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组织好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第二批预计时间2019年6月,时间待定。 5、本次询价由供应商自行报价,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法,单价结算形式,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价格一致时,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不存在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同时响应本次询价。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非联合体; (5)不存在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第1包: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通过IS09001:2015(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H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家具制造)。 第2包: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生产纺织品或床上用品)。 第3包: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服装制造类)。 第4包: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厨具设备相关的制作、加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第5包: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窗帘产品的制造)。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2.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与采购人联系,持下述资料经资格确认后获取询价资格:(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报名人二代身份证;(2)递交的复印件资料:报名人二代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单位公章。 2.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请于当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至湖南省长沙三一大道500号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23楼2305会议室交采购人签收。 2.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730-2866959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监督机构: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监察室 联 系 人: 吴女士 电 话: 0731-89757122 5.附件:响应文件的评审办法 附件2:第一批询价标准文件(最低价法)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2018年9月3日 [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所释) [2] 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所释) [3]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关系”均作本条所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