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安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9-12 |
霍山石斛及中药材检验检测中心-厨房设备
采购安装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霍山石斛及中药材检验检测中心-厨房设备采购安装
项目编号:ZFCG(F)-2018-113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9月03日
采购日期: 2018年09月06日09:00
成交供应商名称:合肥昌厨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33号
成交金额:275000.00元
采购人名称: 霍山县高桥湾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高桥湾现代产业园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方式: 0564-5220002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新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迎驾大道科技大厦三楼
项目负责人:项东 联系电话:0564-5038236
公告期限:2018年 09 月 10 日至2018年 09月1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新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迎驾大道科技大厦三楼,联系电话:0564-503823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新万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