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8-09-14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HJQ201809005002 | 邗江区西区新城高级中学新建工程EPC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120000.00 | 2018-10-18 |
本招标项目 邗江区西区新城高级中学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邗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邗发改投(2018)100号关于邗江区西区新城高级中学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1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邗江区西区新城高级中学新建工程EPC总承包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邗江区西区新城,纬六路以北,蜀岗南路以西,经九路以东,怡扬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 18.1万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 12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4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0 月25日(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 2020年01月17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在满足招标人提供的经规划部门批准的邗江高级中学规划设计方案及总图的要求基础上完成规划方案校区所有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包括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桩基、基坑支护、给排水、电气、消防、制冷与供热系统(不含单体柜挂机)、厨房设备、泳池系统与设备、热水交换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管网综合、景观、绿化、智能化(不含图文中心中的指挥中心及管理软件、教师智慧食堂智能托盘)、标识标牌、楼宇亮化、电梯、室外道路、绿色建筑(二星设计)、海绵城市(概念策划)、新三板深化等所有设计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高级工程师或者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无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设计单位)】;或者【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单位)】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
3.3.2 不属于《扬州市 2017 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8年07月至至2018年09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3.3.6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 2015年08月01日 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工程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非厂房、非住宅)工程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自 2017年08月01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年09月14日至2018年09月2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工程建设信息网 ;
4.3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年10月15日9时30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扬州市邗江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葛秀娟
电 话: 电 话: 1526224589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497329158@qq.com
2018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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