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9-14 |
招标公告
(编号:浙江明业2018-0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公安局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公安局王家井外来建设者管理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公安局王家井外来建设者管理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最高限价为17万元。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和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商用电热食品加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25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公告代发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
2、建设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商用电热食品加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3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安局;开户银行:工行浙江绍兴分行诸暨城中支行;帐号:1211024609064001985;款项用途: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8年10月10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安局10楼招投标会议室(红旗路6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上午10:0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安局10楼招投标会议室(红旗路6号)。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斯伯安 联系电话:13567528372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亚萍 联系电话:13706856211
诸暨市公安局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信息:
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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