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8-09-1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Z德采财确网[2018]357号确认书批准,受德清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就德清县人民医院厨房排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服务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QZCFW-2018-G11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 |
1 | 厨房排烟系统 | 一项 | 23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拟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拟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4.投标人具有厨房设备的生产、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9月15日至2018年9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时 ;下午 14:00—17:00时。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磋商文件。但若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有异议,将不予受理、答复。
2、发售地点: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德清县武康镇永平南路80号二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时无资格预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看清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审定,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一切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2000元。请于2018年10月8日下午17:30前向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以到我公司账上为准)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
付款单位(户名):供应商所在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交付)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湖州红丰支行
银行账号:1910 5401 0400 0445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0月9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清县武康永安街169号2楼)开标室E203,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0月9日14时00分整在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清县武康永安街169号2楼)开标室E203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无效)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招标文件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ztb.gov.cn)
十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0572-806128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范人立、徐秀月(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0572-8088815 传真:0572-2889026
德清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8886280
湖州江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
附件信息:
德清县人民医院厨房排烟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9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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