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通知书 YDZC 201809 -XJ011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 单位联系人:唐监华 联系电话:1505108096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立信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李洪俊、万荣胜 联系电话:13770039488、13770039532 2、采购内容: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厨房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3、报价范围:报价中应含采购清单中的货款、税金、运费力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 4、本项目预算价为:12.9883万元(高于预算的报价作为无效报价)。 5、质保期:提供二年免费质保(人为损坏,负责维修,质量问题,免费更换配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与本次询价项目有关的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供货要求 网上公示无疑义后,合同签订七日内按照采购人询价通知书中的采购需求及时供货到位,并通过采购人验收(特殊情况从其约定)。 四、付款方式 所有设备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付合同价的90%,余款作为售后服务保证金,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五、保证金 本项目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保证金缴纳形式:银行转帐或电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出),并到收款单位(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七楼703室,电话:0515-81992002)开具收据。交纳时间及方式:必须在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入,汇入账户: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账号: 10426901040006806,开户行:农行盐城新区支行。 六、询价材料内容 1、询价封面(样式见附件); 2、报价清单(样式见附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样式见附件); 5、承诺书(如未按要求盖章签字作为无效报价)。 6、质保承诺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询价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 《询价响应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 9 月 20日 8:30 时至 9:00 时止。请将《询价响应材料》盖章密封后送至盐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七楼开标二室),不接受快递投送,逾期送达一律不予接受。 注:本项目供应商在询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前还须提供保证金收据原件; 若供应商未出示或出示不齐全,采购单位将拒收(退回)其询价响应材料文件。 1、询价响应材料文件和格式、样式要求排版、装订、签署和盖章后所有原件、电子档(如有)不装订,直接放入询价响应材料“正本”封袋中,封袋大小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封袋中含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 2、所有《询价响应材料》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咨询与投诉 本采购项目的质疑与投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之规定。 财政监督联系人:董 靖 联系电话:0515-83359304 采购中心联系人:韩建华 联系电话:0515-81992001 九、: 1、询价封面.doc 2、报价清单.xls 3、承诺书.doc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docx5、质保承诺书.docx 说明:更正、补充通知、询价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网上公布,盐都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andu.gov.cn/Front_ztb),不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