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潜在投标人无利益关系;4、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年内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5、近三年(从2016年1月1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7.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具类)》、《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8. 具备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证书》、《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9. 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或以上资质;10.供应商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以上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11.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907-104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8工060582) 3、预算编号:00-18-z7118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项目名称:上海市民防办公室民防大厦三楼职工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2) 项目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593号 5、交付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593号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后30天 7、采购预算金额:18625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8625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9-13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9-20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上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上传) 3.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9-13 09:30:00至2018-09-20 16:00:00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领取标书时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三证合一);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5.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方留存。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09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0-09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17楼 2、开标地点:www.zfcg.sh.gov.cn/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17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及前附表中所要求开标携带资料,以及装订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8年9月13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止(北京时间),“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报名并招标文件。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自2018年9月13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止(北京时间)至上海市宛平南路98号永丰国际广场银座17楼1709室,进行现场验证,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验证的同时提交以上资料。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复兴中路593号 |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98号银座17楼 | | 邮编:200020 | 邮编:200032 | | 联系人:11111111111 | 联系人:史静思 | | 电话:24028615 | 电话:18817952932 | | 传真:64723010 | 传真:628350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