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受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厨房设备和后厨小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厨房设备和后厨小件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8-ZC-CS1150 三、采购人名称:镇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 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迎宾路22号 电 话:0914-533686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05室 联系方式:029-88899970/72/73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厨房及后厨小件设备(具体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项目用途:办公配套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234628.5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 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①“信用中国”网站:须提供“信用中国”的信用报告(带水印)并加盖公章。②中国政府采购网: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5.提供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9日(每日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商洛市镇安县永乐镇镇城社区前街172号6楼办公室。 3.文件售价:每份文件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9月29日上午09:00整 2.磋商时间: 2018年9月29日上午09:00整 3.竞争性磋商地点: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1619室 十、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韩 工 电话:0914-5327880 传真:0914-532788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工行西安城南科技支行 账号:3700024819200130193 陕西华夏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