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10-08 |
招标编号: 隐招16-1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8日
招标人:余姚市大隐镇章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大隐镇章山村文化礼堂使用权出租
项目概况:大隐镇章山村文化礼堂位于大隐镇章山新村,底层建筑面积约1270平方,目前底层装饰装修及空调安装已完成
投标人要求:自然人或法人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仅指章山村文化礼堂的底层及其所属场地,仅用于办理章山村村民、外村村民的非丧事类酒席餐饮及章山村村委会举行的公益类活动,承租人不得他用,厨房设备、桌、椅、音响等设备由承租人自备,承租期间由承租人独立经营管理、自负盈亏,同时负责相应的维护、维修安全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租赁年限:出租年限为1年,承租人申请经村三委同意可续签合同一年,租赁费用不得低于上年的105.00%
租赁费用:租赁费用为10.00万元/年起(即最低为10.00万元/年)
租赁费用支付方式:先付后用。租赁押金5.00万元
中标方式:根据各投标书响应情况及投标报价因素,以投标报价最高者为中标承租人,投标报价最高者并列的章山村村民优先
其他:1、章山村村民提前30天及以上申请要求使用的文化礼堂,承租人必须满足村民要求。2、章山村村委会举行公益类活动时,承租人必须满足要求。3、章山村村民及章山村村委会使用文化礼堂时需向承租人缴纳700元/天的场地使用服务费,章山村村民办理非丧事类的酒席餐饮服务费用由承租人与使用者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章山村村民可以自带厨房设备、桌、椅等设备及相应人员办理非丧事类的酒席餐饮,承租人必须予以配合。外村村民办理非丧事类酒席餐饮的场地使用费及酒席餐饮服务费由承租人与使用者双方协商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银行收妥抵用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10:30时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09日至2016年10月13日的9:00-11:00,14:00-16:00,余姚市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余姚市西石山北路239号云鼎商城411-1】
购买时出示的资料: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