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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家具家电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河南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河南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18-09-20
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家具家电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前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家具家电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代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相关信息
1、项目名称: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家具家电等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TC【2018】088;
3、采购内容:消防装备,生活设施、办公家具、厨房用具、办公设备及电器、健身器材、指挥和视频会议系统及设备;
4、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279.85万元;财政资金;
5、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包;
A包:战斗服架等生活及办公设施,预算金额65.867万元,详见采购清单;
B包:厨房用具及设备、电器等,预算金额67.723万元,详见采购清单;
C包:健身器材及电器,预算金额21.517万元,详见采购清单;
D包:指挥和视频会议系统及设备,预算金额124.741万元,详见采购清单;
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质量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A包资格要求:
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2 投标人须是本包采购项目货物或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经营范围须包含金属制品、办公机具、消防设备、桑拿房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橡胶制品、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营业执照登记日期早于公告发出日期);
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注册公司从成立之日起);
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已缴纳的税收证明材料(提供单位2018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单位2018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投标人须自行承诺;
1.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2、B包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 投标人须是本包采购项目货物或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经营范围须包含金属制品、厨具、厨房设备、家用电器、办公设备、电子产品、安防设备或器材、LED屏式电子屏。营业执照登记日期早于公告发出日期。);
2.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注册公司从成立之日起);
2.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已缴纳的税收证明材料(提供单位2018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单位2018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投标人须自行承诺;
2.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C包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须是本包采购项目货物或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经营范围须包含运动器械、文体用品、体育器材、家用电器。营业执照登记日期早于公告发出日期。);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注册公司从成立之日起);
3.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已缴纳的税收证明材料(提供单位2018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单位2018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投标人须自行承诺;
3.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D包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 投标人须是本包采购项目货物或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营业执照登记日期早于公告发出日期。);
4.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注册公司从成立之日起);
4.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已缴纳的税收证明材料(提供单位2018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单位2018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投标人须自行承诺;
4.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自行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公告规定时间内招标文件(文件地址:濮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puyang.hngp.gov.cn);
2、文件时间: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8日;
3、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人没有投标人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在网站直接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公告期限: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8日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A包:壹万元整( 10000元);B包:壹万元整( 10000元);
C包:肆仟元整( 4000元);D包:贰万元整( 2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7日09时00分。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濮阳市中原路和开州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阳光大厦)。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____》、《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台前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39359556
地址:台前县新区金水路与纬二路交叉口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5518512005
濮阳分公司地址:濮阳市华龙区颐南街中段双馨苑对面
监督单位:台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393-2233620
地址:台前县新城区纬六路
本公告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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