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安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9-29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烹饪实训厨具设备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8HACZ3016
原公告日期:2018年09月18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烹饪实训厨具设备采购答疑及延期公告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烹饪实训厨具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8HACZ3016)答疑及延期公告如下:
1、评分细则中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机械)证书未对三级证书进行适当给分,可否修改?
答:此条调整为“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机械)证书,一级得3分,二级得2分,三级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关于评分项中 “投标供应商具有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每提供一个市级得1分,每提供一个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满分4分”,此评分项可否修改或删除?
答:此条调整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或‘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市级得2分,省级及以上的得3分,满分3分。未提供不得分”
3、关于评分项中“投标供应商参与商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写的,得2分,满分2分”,此评分项可否修改或删除?
答:此条调整为“投标供应商参与商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编写的,得1分,满分1分”。
4、关于 “投标供应商获得政府颁发的工业设计中心认证或政府批准在厨具生产企业设立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得1分,满分1分”,可否修改或删除。
答:经专家论证,此条评分项是对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的体现,故此条评分标准不予修改。
5、关于 “投标供应商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与厨具项目有关的发明专利,得1分,满分2分”,此条评分标准可否修改或删除?
答:此条调整为“投标供应商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与厨具项目有关的发明专利,得1分,此小项最高2分;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得0.5分,此小项最高1分;此项满分3分”。
6、评分细则中关于实训室供货及安装业绩的相关内容,可否修改或删除?
答:经专家论证,投标供应商业绩评分项修改为“投标供应商业绩中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厨房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满分3分;投标供应商业绩中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烹饪学科实训室供货及安装业绩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
7、关于“投标供应商获得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得1分”,此项可否修改或删除。
答:此条调整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或投标供应商具有政府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得1分。”
8、关于 “采购需求中清单内AK02外形尺寸为5000*800*850,技术参数内工作台柜宽度900,单星盆柜技术参数为700,请问按照哪个尺寸执行?
答:按采购人实训室实际情况修改为“单星盆柜参数700*800*850(mm),工作台柜1800*800*850(mm)”。
9、关于投标供应商提出的“清单内AK12与AK13均为保洁柜,但技术参数不统一,按照哪个参数执行?
答:按采购需求中每项设备中要求的技术参数执行。
10、关于 “清单内AK09单星大水池柜,参数描述为两个水龙头和两个去水制”该如何报价,请明确。
答:此为一套设备中具有两个水龙头和两个去水制,按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数量进行报价。
11、关于投标供应商提出的采购需求中参考品牌的统一回复。
答:采购需求中提供的品牌仅作为参考,项目需求中提供了参考品牌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如参数出现少量误差不视为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仅按照评分细则中技术参数进行评分。
12、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08日9:30”,现延期到“2018年10月12日10:30”;
13、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8号开标室。
14、其他内容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供应商及时。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51-66223645,6622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