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香花桥街道民惠友爱社区市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b.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c.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d.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e.投标人须取得上海市燃气安装维修许可证,上海市燃气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f.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g.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h.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i.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j.满足招标文件的必须条款 ★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香花桥街道民惠友爱社区市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厨房设备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918-334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7-18-z9808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香花桥街道民惠友爱社区市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厨房设备,对民惠友爱社区市民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厨房设备进行采购以及安装等服务。 5、交付地址:青浦区 6、交付日期:按合同约定 7、采购预算金额:6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6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9-25 1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9-30 1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7. 上海市燃气安装维修许可证、上海市燃气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如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请上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9-25 10:00:00至2018-09-30 10:00:00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可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燃气安装维修许可证、燃气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需盖法人章,签字或签字章均无效)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至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进行现场验证,原件审核后退回。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0-15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0-15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e通商务园5楼51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本(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委托书及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香花桥街道办事处(本级)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臻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青浦区新桥路786号 |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清河湾路980号515室 | | 邮编:201712 | 邮编:201700 | | 联系人:周立群 | 联系人:李婷婷 | | 电话:13801815969 | 电话:59203378 | | 传真:59202806 | 传真:021-62644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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