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9-21 |
原新建纺织厂剩余部分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8/9/21 】 | |
原新建纺织厂剩余部分房屋拆除工程 招标公告 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的原新建纺织厂剩余部分房屋拆除工程 项目,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原新建纺织厂剩余部分房屋拆除工程,工程地点:绍兴市镜湖新区。 2、招标范围:原新建纺织厂剩余部分房屋拆除工程,本次拆除建筑面积约 17420.7 平方米,包括原有建筑物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动产设备拆除等;厂房四周现有围墙保留不拆,大门口进行围护封堵,并设临时门一樘;厂区内绿化保留,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内,但在房屋拆除时需做好维护。标的物内的房屋拆除后的所有建筑材料,动产包括空调、热水器、监控设备及厨房设备等归中标人所有。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不采用书面形式)。 4、工程造价(残值):464712元,其中房屋残值301552元,动产残值163160元。 5、资金来源: /。 6、质量要求: 合格 ;计划工期要求:30日历天。 二、投标报名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合格证(B证)。 2、主要的资格条件: ①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②企业需具备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年度)会员资格。 3、报名及资料要求:本工程在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报名,并向代理工作人员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单位介绍信、报名者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B证、省外企业须提供省住建厅核发的有效期内备案证明(省内企业不作要求)、2018年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司法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0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 元,图纸押金: 0 元。 6、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6日至 2018年9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00 至 17:00)(公休日除外)。 7、报名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5号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主楼一楼招投标窗口。 三、其他有关内容 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9万元,必须采用汇票的票据形式(在开标时当场提交、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收款人: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账号:33001653538059008579,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绍兴大通支行。 3、评标方法:最高价中标法。 4、特殊条款:由于本工程为拆迁工程,项目性质特殊,设履约保证金为60万元整,请报名单位酌情考虑。 5、招标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575-88266978; 招标代理联系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0575-85020038/13567532615。 四、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绍兴市城北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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