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重庆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09-21 |
序号 | 名称 | 采购预算 (元) | 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职教中心食堂油气净化器采购(第四次) | 82000 | 1500 |
财政预算资金。
三、询价资格询价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证书级别为乙级以上或专项。乙级以上项目类别(包含):废气、噪音;专项类别(包含):餐饮业油烟或油水处理,需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环境工程治理,油烟环境治理或环保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维修及清洗,厨房设备生产或者销售餐饮、厨房设备及用品,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项目政策信息(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18年9月22日 至 2018年9月26日 09: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8年9月22日 09: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8年9月26日 09: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职教中心励志楼501
十、评审信息询价开始时间: 2018年9月26日 09:30
询价地点:职教中心励志楼501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璧山职业教育中心
采购经办人:朱老师
采购人电话:13075403588,18983393894
采购人地址:璧山区东林大道 38号
十二、附件 职教中心食堂油气净化器采购 (第四次修改稿) - 副本.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职教中心食堂油气净化器采购 (第四次修改稿) - 副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