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安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06-24 |
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宣州区国资公司写字楼厨具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组织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宣州区国资公司写字楼厨具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XZCX2016-095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项目内容:
第一包:宣州区国资公司写字楼厨具设备采购安装;
第二包:宣城国资公司食堂大厅(职工用餐用具)采购安装;
项目预算:第一包:人民币49.89万元整;第二包:人民币7.65万元整;
具体采购需求见询价文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为厨具设备生产企业、经销代理商或营销企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或三证合一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有该类项目内容,并具有投标货物的供货及安装能力;经销代理商或营销企业须具有合法代理或营销授权书。
4、第一包投标人具有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及产品合格、安全等相关检测报告和认证;(如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上述证件资料)
5、第一包投标人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检测合格证》;(如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上述证件资料)
6、第一包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及以上的厨具设备供货及安装合同(提供政府采购网站或招标代理公司网站的中标公示查询网址和中标公示截图及合同、中标通知书)
7、第一包投标人需提供至少本企业2名专业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岗位证书人员及第一包、第二包投标人在宣州区城区范围内有售后服务网点;(如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上述证件资料(4、5、6、7条款材料);厂家投标的如无售后服务网点,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承诺中标后成立售后服务网点,如不承诺按废标处理,如承诺不履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终止合同。)
8、投标人承诺自2012年以来不得涉嫌质量不达标、弄虚作假、违反主管部门规定或以次充好等原状因,受到过相关部门通报、记不良行为或处罚的,一经查实将作为废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受到相应处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产品采购人实行验收,产品验收不合格或材质于投标时不一致的,采购人无条件退货,并解除合同关系,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六、询价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从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ahxzztb.com)或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csztb.com)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
2、询价文件售价:400元/份(如投多个包,询价文件费只需支付一次),意向投标人无须报名,自行上网下载,现场不发售;
3、询价文件费须在2016年6月30日17时前(到账时间)转账到如下账户,(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分行鳌峰支行,户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帐号:34001756108059598888-1461,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询价文件费以及未缴纳的询价文件费的供应商提交的询价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七、询价响应保证金
1、人民币:第一包:0.5万元;第二包因采购金额较小,无须提交询价响应保证金;
户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分行鳌峰支行
账号:34001756108059598888-1462。
2、询价响应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6月30日17时前(到账时间)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如下账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已经与我中心签订诚信供应商协议且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提交标前质疑的截止时间:
2016年6月27日下午17时前接受书面质疑,同时请提交一份与书面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邮箱:1963439875@qq.com。逾期和口头质疑均不予受理。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1日15时整;
2、送达地址: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四楼第一开标室(宣城市梅园路52号)。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宣城市宣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
邮编:242000 联系人:吴科长 联系电话:15505631861
代理机构: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敬亭大厦12楼
邮编:242000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18956311691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