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新疆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10-23 |
吉木萨尔县生态园林酒店--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已经由吉木萨尔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号“20160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庭州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吉木萨尔县生态园林酒店--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建设地址:吉木萨尔县吉北大道。
3、项目规模:吉木萨尔县生态园林酒店主炒间、面点间、西点间、冷冻库、冷藏库、烧腊间、肉类加工间、海鲜加工间、蔬菜加工间、凉菜间、小凉菜间、备餐区、调料库、米面油库、收货区、洗碗间、保洁间、员工餐厅等功能区域的厨房设备采购。
4、结构类型:/。
5、工程投资额:计划总投资额125万元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7、供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历天内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完毕。
8、本工程招标不分标段。
9、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0、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运行、售后的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商产品授权书;
2、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锈钢厨房设备、燃气灶具的设计、生产和安装等);所投产品品牌及型号必须达到国家标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新建建(2005)34号文”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设备、材料采购。
四、投标报名
1、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23日10:00时-2018年10月27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六楼)报名。
3、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授权书。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以上申请人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不齐全,不予接受投标报名。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8年10月23日—2018年10月29日23:59分),投标保证金为2.6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国西路支行(昌吉市长宁南路聚龙城楼下),行号:402885000299 账号:806020012010101393269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未在上述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报名无效,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第一分公司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实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木萨尔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庭州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科 联系电话: 1869917198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白鑫 玉素 0994-2522399
2018年10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