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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ZYCG2016-08闽北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招标公告

  • 福建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福建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6-06-24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编列内容
1 1.1 项目说明: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学生食堂、教工食堂招标
2 15.1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3 17.1 投标文件递交至: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邮政编码:353000
4 17.2 投标相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7月 3日下午16:00
5 21.1 开标、评标时间: 2016年7月 6日上午9:30
6  21.6-7 评标顺序: 1.第一学生食堂                2.教工食堂
  一、总  则 1  项目说明 1.1  本次招标的项目范围: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教工食堂经营管理项目,包括: 合同包1:第一学生食堂(一楼,建筑面积约1600㎡); 合同包2:教工食堂(建筑面积约200㎡); 1.2 项目情况:
合同包 食堂名称 面积 (㎡) 地点 投标保证金
1 第一学生食堂 1600 11#楼第一层 100000.00元
2 教工食堂 200 10#楼前 20000.00元
1.3经营承包期限:自2016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4日止共三年。 2  投标费用 2.1 投标方应承担其投标书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  现场踏勘 3.1  投标方可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考察,以获取须由自己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方自己负责承担。 3.2  在现场踏勘中由招标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只是使投标方能够利用招标方现有的资料,招标方对投标方由此而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 4  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4.1 投标方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4.1.1 投标学生食堂的投标方,须为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餐饮企业,投标教工食堂的投标方,须在福建省内具有餐饮资质并领有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4.1.2 投标学生食堂的投标方,企业注册资金在50万元及以上;投标教工食堂的投标方,企业注册资金在10万元及以上。 4.1.3 近年从事过公共食堂服务且食堂承包管理1年以上(需出具承包合同)。 4.1.4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且执行良好。                                                     4.1.5 现有的或曾经承包过的食堂经营场所总面积为200㎡以上(含200㎡)。 4.1.6 企业近2年来(新企业自注册以来)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或不良记录。 4.1.7 企业必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的开户许可证。 4.2 担任本食堂经理资格要求: 4.2.1 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4.2.2 现从事食堂经营管理,且具有1年以上(含1年)的食堂管理经历。 4.2.3 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2.4 符合从事餐饮业健康要求。                      4.2.5 无不良社会记录。 4.2.6 近2年的经营管理期间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4.2.7 具备餐饮经营管理和饮食卫生基本知识。 4.3  投标方需向招标方提供《食堂经营管理策划书》二份。 5  特别提示 5.1 食堂实行零承包制,第一学生食堂承包期间承包人每年需完成招标人指定的设施设备更新、食堂修缮等项目,且承包人每年投入费用不得少于10万元;教工食堂承包期间承包人每年需完成招标人指定的设施设备更新、食堂修缮等项目,且承包人每年投入费用不得少于2万元;食堂设施设备更新及修缮等项目需由招标人预算、验收及结算,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需向招标人提供正式发票;招标人指定的设施设备更新、食堂修缮等项目投入的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承包人不得有任何疑义。 5.2 招标方提供现有的场所和设备、设施(投标人可现场察看),详细设备、设施清单在签订合同时清点确认。投标方需对食堂进行必要的改造与设备更新,“食堂的改造方案”及“设备更新清单”应在《食堂经营管理策划书》中分别单篇专述,所需经费由中标方自理。 5.3  食品原料中食用油的采购一律到招标方指定点采购,其余原料由中标方自行采购,但应保证卫生质量和品质要求,招标方有权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5.4  合同期满后的续约: 5.4.1 合同期满后,中标方可提出书面续约申请。   5.4.2 中标方要求续约的,应在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内向招标方提出申请,经招标方组织考核后,决定是否续约,续约年限为一年。 5.4.3 中标方必须在最近一年的经营年限内未出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5.4.4 经考核中标方达不到续约要求的,招标方在合同期满前的二周向经营方发出不再续约的通知。 5.5  投标方只能选择一个合同包进行投标。 5.6  食堂实行刷卡收费,不得收取现金。 5.7 中标方自行负责招聘职工及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5.8  中标方必须与食堂从业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及为其购买人身保险。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劳务纠纷,由中标方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与招标方无关。 5.9  中标方必须加强食堂员工的管理,在经营过程中员工出现的一切问题(如员工的安全、纠纷等)由中标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后果,招标方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5.10  招标方只认定中标方在投标过程中授权参与面试的食堂经理。在经营过程中,中标方不得无故更换食堂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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