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路社区服务用房项目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路社区服务用房项目已由 淮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淮审批投资复【2018】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广州路社区服务用房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高铁商务区高庄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885.67平方米。 2.1.3招标控制价: 38982705.28 元 2.1.4工期要求:4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8年11月,竣工日期: 2019年12月,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2.2招标范围:广州路社区服务用房土建、内装、幕墙、安装、智能化、厨房设备、景观、绿化、道路、室外雨污水管道等工程,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规格、招标设备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1.3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3.1.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6企业须具备经淮安市住建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在有效期内)或《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淮单项建筑工程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或《淮安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在有效期内)(到淮安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办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等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表现形式为: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自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发布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提供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8)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法定代表人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拟选派本单位在职员工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企业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投标人开标现场不再需要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但必须通过淮安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报送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中标后,应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或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书面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书的原件装入书面投标文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除承诺书、“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外,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所涉材料录入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录入诚信库的上述材料的链接;承诺书(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备注:网上资格审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 年10月30日至 2018 年11月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8 年11月13日9时30分。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5.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采用均值入围法,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福地路1号1号楼 地 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28号维科格兰花园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葛寒光 电 话:0517-83733628 电 话:0517-89860307 招标监管部门: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18 年 10 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