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财政部19号、20号、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计划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腾冲市教育局的委托,就腾冲市农村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己落实,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腾冲市农村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所涉及到的相关设备、设施、材料的采购、安装、开发、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拟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就整个标段(不得拆分)提出投标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预算:1762704.00元 6.项目供期:约60日历天(具体实施时间由业主与承包人商定)。 7.项目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腾冲市明光镇东营完小等11所学校,平均距腾冲城约40公里)。 8.投标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认定标准的全新出厂的合格产品,满足甲方功能、性能、服务等质量要求;应提供至少二年的质量保证期。 9.付款方式:设备调配到位并调试安装完成支付70%,验收合格支付20%,余下10%质保期结束后支付(质保期以投标文件中承诺为准)。 10.验收标准:依照投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参数和国家(招标产品制造)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证照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业、厨房设备生产或餐饮业、厨房设备销售、经营等相关内容。 4. 投标人需提供电磁灶、蒸饭车、冰柜、不锈钢餐桌、四门储物柜生产厂商的以下证书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证书、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8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8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7.投标人须在云南范围内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拥有完善的销售、售后服务网络,具有良好的技术服务及维护能力,故障最迟响应时间为1小时,24小时内上门维修。 8.投标人至少提供1个2016年至今类似供货业绩(须含电磁灶或蒸饭车),业绩应附证明材料(有效合同或协议等附清单)。 9. 投标人须提供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及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凭证扫描件。 10.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相关质检报告(具体提供相关质检报告详见采购清单)。 11.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必须提供以下网页查询结果:①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③供应商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http://gsxt.saic.gov.c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存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行为,查询内容: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 1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将作为中标后供货的依据,其中板材厚度误差不得超过0.1mm。(现场提交样品为:采购清单所涉及到的钢材、板材的材质样品,样品需标注产品名称)。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资质证照证明文件须携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开标现场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证照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证书、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6年至今类似供货业绩(须含电磁灶或蒸饭车),业绩应附证明材料(有效合同或协议等附清单);产品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相关质检报告(具体提供相关质检报告详见采购清单)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