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10-30 |
洞桥镇上水碶村村民活动中心装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桥镇上水碶村村民活动中心装修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上水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村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上水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 建设规模:本工程总装修面积为809.83平方米,其中办公室:42平方米、 卫生间:42平方米、厨房:84平方米、文化礼堂:555.85平方米、公共区域:85.98平方米、空调设备、厨房设备及室内照明等,室外钢棚约50平方米,室外地坪160平方米,化粪池及隔油池各一个,建筑周边绿化等。 工程总投资:135万元。 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为 135万元(包含工程设计费、工程费、管理费等费用),其中:1)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130万元;2)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5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所有设计等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保修服务。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要求:施工图设计工期为中标后15日历天,施工总承包工期为90日历天。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具备:①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有效期内)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联合体,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人派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可以兼任。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设计单位)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若有信用等级的须在C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提供的设计企业信用信息为准)。 (4)施工负责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施工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单位)若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人工工资担保须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海曙、江北、鄞州任一区)审核通过。 (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有效期内)资质的企业。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4.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8年11月19日15时。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投标人用户名是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9日15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招标资料。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式①: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桥支行 银行账号:81230101302064633 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9日15: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形式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形式③: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74-87011318、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备注: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如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者保险保单形式的,均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前开具,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银行保函原件或保险保单正本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洞桥镇成人学校一楼阶梯教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s3.bidding.gov.cn:6062/platform//project/notice/area.jsp)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http://www.haishu.gov.cn/gov/)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罗蒙大厦906 联系人:许工 电话:13586698965,0574-881930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