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10-31 |
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乙方:福州超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90]FJXFZB[TP]2018003的平潭双玉幼儿园2018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其他厨卫用具 | 其他厨卫用具 | 1 | 批 | 国内 | 288900 | 288900 | 老余超盛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
合计: | 2889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捌仟玖佰元整元(¥2889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交付使用。;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双玉幼儿园;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本项目施工、材料质量标准以及检验、检测、调试、验收等事宜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设备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并提供相关通过检验的材料。。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终验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货款。 | |
2 | 5 | 设备正常使用一年无质量问题,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货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质保期结束后。。
10、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交货并验收合格的(不可抗力除外)均属于逾期交货。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 0.2 %/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是,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逾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的 10 %。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直接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10 %的违约金,并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货款。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超出违约金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所有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质保期内,由中标人免费提供备品备件及服务)。质保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负责对所有货物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货物正常运行。质保期间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重大问题或其他较难解决的问题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方案并解决,若在2个工作日内无法及时排除故障,投标人应提供与该设备型号、规格及技术指标相一致的备品或更新的兼容产品以保证正常运行,如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及时修复,质保期将相应顺延。 2.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还应在1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技术服务及维修要求,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服务费用将由用户根据市场情况做出决定。 3,乙方对本合同标的实施终身维护,若需要将维护义务转移给第三方应经甲方同意。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 乙方: | 福州超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住所: | 平潭双玉幼儿园 | 住所: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余新鹏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缪炉贵 | |
联系方法: | 13559922190 | 联系方法: | 1380955132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海峡银行杨桥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00023848700010001 |
签订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签订日期: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