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云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10-31 |
腾冲市农村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KZBTC2018 16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列》、《财政部19号、20号、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计划已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受腾冲市教育局的委托,就腾冲市农村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己落实,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腾冲市农村中小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所涉及到的相关设备、设施、材料的采购、安装、开发、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拟报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就整个标段(不得拆分)提出投标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预算:1762704.00元
6.项目供期:约60日历天(具体实施时间由业主与承包人商定)。
7.项目实施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腾冲市明光镇东营完小等11所学校,平均距腾冲城约40公里)。
8.投标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认定标准的全新出厂的合格产品,满足甲方功能、性能、服务等质量要求;应提供至少二年的质量保证期。
9.付款方式:设备调配到位并调试安装完成支付70%,验收合格支付20%,余下10%质保期结束后支付(质保期以投标文件中承诺为准)。
10.验收标准:依照投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参数和国家(招标产品制造)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 三证合一 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证照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餐饮业、厨房设备生产或餐饮业、厨房设备销售、经营等相关内容。
4. 投标人需提供电磁灶、蒸饭车、冰柜、不锈钢餐桌、四门储物柜生产厂商的以下证书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证书、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8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18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
7.投标人须在云南范围内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拥有完善的销售、售后服务网络,具有良好的技术服务及维护能力,故障最迟响应时间为1小时,24小时内上门维修。
8.投标人至少提供1个2016年至今类似供货业绩(须含电磁灶或蒸饭车),业绩应附证明材料(有效合同或协议等附清单)。
9. 投标人须提供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及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凭证扫描件。
10.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相关质检报告(具体提供相关质检报告详见采购清单)。
11.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必须提供以下网页查询结果:①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供应商不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③供应商不得为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网站(http://gsxt.saic.gov.c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存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行为,查询内容: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
1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将作为中标后供货的依据,其中板材厚度误差不得超过0.1mm。(现场提交样品为:采购清单所涉及到的钢材、板材的材质样品,样品需标注产品名称)。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资质证照证明文件须携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开标现场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 三证合一 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证照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证书、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6年至今类似供货业绩(须含电磁灶或蒸饭车),业绩应附证明材料(有效合同或协议等附清单);产品须提供第三方出具的相关质检报告(具体提供相关质检报告详见采购清单)否则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三、报名及投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请有意参加回函报价的单位于2018-11-01 08:00 至 2018-11-07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cggzyjy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他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四、投标证金
(一)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本次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 20000.00元)
2、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300012751433012
联系电话:0875-5155289 0875-5187873(传真)
注:
(1)保证金必须从投标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投标单位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还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 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对所投标项目标段进行报价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标段投标。
3、投标单位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在腾冲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③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至原缴纳账号。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持采购单位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对账单原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退回账号为原缴纳账号。
(二)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投标人将放弃追索招标保证金的权利: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投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资格审查:方式:后审;办法:合格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回函文件投递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2018-11-21 08:30。
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地址为http://www.tcggzyjyw.com,投标单位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 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报价文件后,还须到达开标现场递刻录交报价文件的光盘,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到指点地点的报价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腾冲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电子政务信息平台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腾冲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云南省腾冲市腾越镇秀峰社区黉学小区178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98755956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宸凯招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玉宸小区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75-5189899 15288389460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电话:400-9618-998 15718756812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