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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新医院民警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 福建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福建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8-11-02
(略)民警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RWZB[GK](略) 发布时间:****-11-02 09:00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略)

乙方:福州市晋安区(略) 中型企业 无

根据招标编号为[****]RWZB[GK]****的(略)民警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略)□(略)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餐饮服务 民警食堂餐饮服务 2 国内 (略) (略) 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 餐饮服务
合计: (略)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万元整元(¥(略))。

4、合(略)

4.1交付时间:(略)

4.2交付地点:(略)

4.3交付条件:(略)

5、合(略),具体如下:

一、食物品种的要求及标准 1.早餐5元标准:提供:A:主食:粥类、面类、豆浆类等(任食);B:油条、油饼、馒头、包子、蛋糕等至少2种;C:小菜3种(其中青菜1种);D:鸡蛋每人1个。 2.中餐13元标准:提供不少于四荤四素(选两荤两素),高汤1份,米饭任食。 3.晚餐13元标准:提供不少于3荤3素(选两荤两素),高汤1份,米饭任食。小炒按标价收取。 二、经营及违约要求 1.正式合同期两年。 2.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等突发事件)造成的合同被迫中止,甲方不承担补偿责任,但对可预知的因素,甲乙双方应提前一个月预先告之对方做好准备。 3.乙方如中途终止合约,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提出申请,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并待甲方启动招投标程序,签约新承包经营者后退出,甲方可按乙方经营时间办理管理费用结算,履约保证金予以退还。 三、承包管理要求 1.乙方不得将食堂转承包或分包。 2.乙方自行配置员工(厨师、面点师、卫生工等),并应委托一名项目负责人常驻甲方管理。 3.乙方必须保障甲方干职每天正常用餐。 四、服务地点、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服务地点:甲方民警食堂。 2.付款方式 以就餐卡刷卡实际发生金额结算(刷卡金额为不含税实物消费金额),付款计税税率6%,次月结算一并支付。乙方应在次月3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个月食堂干职一日三餐餐费的餐饮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个月的费用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客餐餐费逐次审批报销、转账。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对乙方违反合同规定的经营行为、发生重大事故、其它严重失职行为及违约行为有权制止,并要求乙方承担其造成的责任。 2.甲方对乙方每天配送的菜单实物量参与验收,发现腐烂、过期、变质、不新鲜食材及未按照合同要求配送的大米、面类、佐料等有权拒收,每月三次以上(含三次)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因需购进的各类物品原始进货凭证、食品质量以及服务水平和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若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甲方管理需要,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甲方定期召开膳食委员会,向乙方反馈单位干职对食堂经营状况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 5.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费用一次,于次月10日前完成结算。 6.甲方协助乙方协调甲方院内各部门的关系,保证水、电等正常供应,并负责对乙方所使用的房屋建筑结构发生自然损坏时的修缮。如果有停电、停水以及就餐人员的大变动等现象,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7.甲方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日常工作秩序和治安,加强对干职的相关教育。 8.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除扣除相关处罚扣款外应返还履约保证金。 9.甲方协助乙方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内容包括伙食质量、伙食价格、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由就餐干职对乙方进行测评。干职满意度连续两次低于65%,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10.甲方免费提供现有厨房、餐厅、仓库、员工宿舍和办公等场所以及其它必备的基础设施(如全套不锈钢厨房设备电磁灶、抽烟机排气系统、蒸饭车,电烤箱,搅拌机、冰箱、冰柜等),连同现有餐具、电器、空调、风扇以及二楼接待餐厅所有设施一并移交乙方使用(详见设备清单附件2)。 11.甲方承担全部水电费及70%的食堂设施设备维修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含员工的招聘与管理、工资、福利和保险等,自觉遵守《劳动法》《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与经济责任。聘用人员及待遇等由乙方自定,但需报甲方备案。乙方所有员工上岗前应将身份证和健康证、厨师证、营养师证(若有)等复印件交甲方留底备案。 2.乙方的人员在甲方院区范围内,应当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负责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有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乙方应配备一名持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厨师烹饪证书的厨师,一名面点师,同时配备经相关专业培训,有一定餐厅工作经验的服务人员以保证服务质量。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允许抽烟,不留长指甲,进入卫生间必须更换衣服,每天严格依照规定做好厨房设备、物品储藏间、冰箱清洁、餐厅卫生及消杀工作。 4.乙方负责承包区域治安保卫、安全防火、防盗,定 期做好台账留痕记录等工作,并保证承包区域内所有设施、工具物品及不动产的安全完好。 5.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所反映的问题和投诉意见应及时整改纠正。 6.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其经营毛利率不超过营业额的30%,必须建立采购、支出账目,甲方有权查阅已方每月的账目。帐目不全者,责令整改。 7.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作息时间和一切规章制度,开饭和经营时间由甲方根据作息时间确定,应保证开饭时的窗口数量。 8.乙方应当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的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和甲方的监督。食用油(采用非转基因经国家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局认证的品牌,例如天香、天生、金龙鱼等大型超市供应品牌)、酱油、生抽、虾油、醋(采用经国家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局认证的品牌,例如民天、海天、李锦记等品牌)、味精(采用经国家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局认证的品牌,例如罗星塔、莲花、太太乐、古龙等品牌)、辣椒酱(采用经国家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局认证的品牌,例如红翻天、老干妈等品牌)、番茄酱(采用经国家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局认证的品牌,例如味好美、李锦记等品牌)实行品牌化;米、肉类、蔬菜、水产品、副食品类等采购应从超市、卖场、生鲜批发市场有“三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标准检验检疫证明)的供应商渠道进货,特别是米必须在3.5元/斤以上的优质大米,肉类还应有《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明》。 9.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不断开发新品种,做到每周菜谱不重复,菜的品种应随季节变化而变化。并每天做好食物的留样(一到三天)和台账记录,以备甲方随时检查。 10.乙方要保证生产现场安全,因地面水渍、油渍脱落物等未及时清理引起人员受伤情形,乙方应负全责并承担医疗费用和相应法律责任。室内外环境卫生必须符合有关福州市创建文明卫生标准和餐饮业卫生标准,定期做好保洁区域的卫生工作。 11.乙方应保证加强厨具、设备、用具及各类物品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设备维修时应承担30%的维修费用。在承包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时,完好无损地归还我方,如果出现恶意损坏以上设施的行为,除扣除履约保证金外,数额较大的我方可启动诉讼程序。 12.乙方应针对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情况做好必要食品的储备工作,确保甲方干职正常就餐。 13、食堂工人由乙方负责招聘管理,与甲方无劳动关系,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其雇佣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办理工伤、医疗、失业保险等各项手续,工人的薪酬待遇由乙方发放,各项法定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14、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略)干警食堂质控管理规定》(详见附件1)。 七、其他要求 1.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派驻甲方食堂现场管理者、专职厨师等所有员工的委托函。 3.乙方可在甲方食堂内开设食品加工供应点、小炒加工区、小卖部等,吸引更多甲方干职聚餐或者宴请。 4.合同签订1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各级安全工作责任书备案。 5.乙方经营时间依据甲方规定的就餐时间,不得私自提前,不得影响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6.乙方在合同期内,新增加的固定设施(含建筑设施及附属物)合同终止后归甲方所有。乙方经营期间投入的可移动的冷藏保鲜设备、炊事机械厨具、餐具等,合同终止后自行处理。 7.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出规定范围,未经批准不得对甲方以外人员加工、送餐,也不能私自允许甲方以外团体到甲方餐厅就餐,甲方二楼接待包间,仅供甲方内部人员使用,不得对外营业。 八、其他约定 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该附件须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附件之间如有冲突,双方协商解决。 3.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无。

6.2本项目是(略):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以就餐卡(略)(刷卡金额为不含税实物消费金额),付款计税税率6%,次月结算一并支付。中标人应在次月3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上个月食堂干职一日三餐餐费的餐饮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个月的费用汇入指定银行帐户。客餐餐费逐次审批报销、转账。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伍万元,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待合同履约完后,乙方若无违约情况,则甲方不计利息一次性退还,有违约行为的在甲方扣除相应款项后给予不计利息退还。。

9、(略)

乙方承包(略)干职食堂经营的期限为 贰 年 ,自****年 11月15日至 ****年 11月 14日止。。

10、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违反下列事项,甲方可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扣款等相应处理,甚至单方面解除合同。被解除合同后,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撤场,未及时(略)。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福州市疾病防控部门关于食堂的相关管理规定,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自行负担因卫生安全检查不合格被主管部门的罚款。若甲方干职在食堂就餐,发生经医院确诊或卫生防疫部门鉴定因乙方提供食物引起食物中毒或其他疾病导致3人以上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等开支由乙方承担,并且承担由(略)。 2.就餐(略),每季度(略),不足65%者,则每降低1%,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若连续两次满意度达不到65%,甲方有权单(略)。 3.乙方若损坏或丢失甲方的设备、设施和用具,按损失(略)。 4.乙方在承包托管甲方干职食堂期间,必须亲自管理、单独经营,不得中(略),一旦查实没收履约保证金。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业的,甲方亦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对不按甲方干职食堂质控管理规定(见附件1)落实(略),甲方将视情节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一次扣履约(略)。 7.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经甲方书面(略),甲方亦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略),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略)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书”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略),协商不成的通过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略)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略)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略)。招标文件第(略),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略)。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略)□附件1 (略)干职食堂质控管理规定 一、员工管理 1.未使用规定礼貌用语、接待用语,着装不保持整洁,仪表不整,头发脏乱松散,不常修指甲,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供餐时未戴口罩、帽子、手套,每发现1次罚款100元。 3.被干职投诉,一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罚款300元。 4.在餐厅、厨房内随地吐痰者,每发现1次罚款100元。 5.员工在洗菜、洗碗池洗涤衣裤鞋袜,每发现1次,罚款100元。 二、卫生制度 1.未按规定打理卫生责任区废餐筐垃圾,每发现1次罚款100元。 2.未按规定食品留样,每发现1次罚款100元。 3.出现断餐在5分钟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每次罚款100元。 4.当日菜系安排不合理,未按食谱执行,每次罚款150元。 5.未按规定分类存放材料,生熟食品,每发现1次罚款100-200元。 6.如发现物品变质,根据物品金额赔偿,并罚款300元。 7.洗碗或洗菜未按清洗流程操作,每发现1次罚款100元。 8.物品摆放不整齐,每发现1次罚款100元。 9.桌子工作台工具器皿卫生未做到位,每发现1次罚款100元。 10.餐碗盘消毒遗漏一次,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1.菜碗盘未洗干净,发现问题,一次罚款100元。 12.发现饭菜有异物,蚊蝇等,每次罚款100元-200元。 13.二楼餐厅卫生未做到位,每发现1次罚款100元。如遇当晚有酒席,应于当日完成。否则扣500元。 14.无故未能准时开饭,每次扣500元。 15.毁坏单位财物,照价赔偿。 16.周食谱未按规定及时制定,并交食堂管理员审核的,每次罚款500元。 17.未按合同规定进货渠道及进货品牌进货的,每次罚款300元。 18.故意造成财产损失,将追究责任及承担经济赔偿。 19.以上条款若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重的,一次扣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情节严重的,一次扣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

甲方:(略)乙方:福州市晋安区兴安餐饮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西洪(略)住所: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方宏标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略)
联系方法:(略)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福州福大支行
账号:账号:(略)


签订地点:(略)

签订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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