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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车辆管理所业务技术服务大楼改造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8-11-13
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车辆管理所业务技术服务大楼改造项目

资格后审

编号:NJHW-160311-7

1. 招标条件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京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车辆管理所业务技术服务大楼改造项目所需厨房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宁发改投资字[2016]269号

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车辆管理所业务技术服务大楼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

玄武区东方城68号

标段名称:

厨房设备采购

招标数量:

一批

招标内容及规格:

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验收移交、质量保修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等。

交货时间:

在签订合同之后的3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合同估算价:

25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②其他条件:投标人应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7 年度至 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②其他条件:
(3)业绩要求: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中标通知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投标人须提供 2015-01-01 至 2018-08-31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具有与本次招标货物内容(合同内容必须含有燃气灶具)的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90万元(含)人民币的项目,提供合同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证明文件以供应商库中扫描件为准并挑选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②其他条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②其他条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职称: 及以上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 至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其他条件:不做要求
(6)信用要求:
有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南京招投标领域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企业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 级及以上。
②其他条件:
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②其他条件:a、需在南京地区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如设备发生故障,需在2小时之内到达现场维修解决(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hwjy.njzwfw.gov.cn:8081)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12-03 14:00 ,地点为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225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12-03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hwjy.njzwfw.gov.cn: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2015-01-01 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4)其他:
7.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JS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JS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用户入网业务向导”。
7.3 无。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东方城68号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00号乐基广场1号楼1016室

邮编:

210000

邮编:

210017

联系人:

翟主任

联系人:

杨彪

电话:

025-86512218

电话:

025-86512218-8010、13913041968

传真:

传真:

025-8651231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njytgc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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