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新疆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11-14 |
项目编号:0634-1840XZ1Z0415
1、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的委托,对上沙河数据中心民警食堂建设项目下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组织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商以密封标书的形式前来投标。
招标内容:第一包 厨房设备 1批(预算金额:193.704万元)
第二包 地下室冷冻、保鲜库 1批(预算金额:37.902万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注: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现有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
2.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及“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 本项目特殊要求:
2.7.1投标人所投产品企业具备燃气灶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仅适用第一包);
2.7.2投标人所投产品企业具备燃气安装维修资质证书(仅适用第一包);
2.7.3投标人所投产品企业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01/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7.4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仅适用第一包);
2.7.5提供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1)不锈钢调理货架 工作台(2)商用蒸饭箱;(仅适用第一包)
2.7.6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冷藏柜);
2.7.7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饮用水加热设备)(仅适用第一包);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供应商可从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2日10:00时~19:00时(北京时间)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购买招标文件前,请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社保网站打印件或社保机构盖章原件均可)、《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以及不符合资质要求者均不予购买。
4、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5日11:00时(北京时间)
6、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软件园
地址: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
招标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招标人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58号
联系人:李雄博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经信委联合办公楼13楼(招标一部)
联系人:岳明
联系电话:0991-4535634 /15099033316
传真:0991-4524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