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云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11-15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宜良实验学校异地新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序号:530125201810036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良云储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内容以EPC的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8.1质量要求: (1)水土保持及水保监测: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成果应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保证通过相关部门评审; (2)消防安全评估: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成果应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一次性通过消防验收; (3)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保证项目规划成果通过审批并取得相关批文; (4)勘察:勘察技术要求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土工实验方法标准)等有关要求进行勘察工作,并保证地质勘察报告及各基础数据准确可靠,满足项目设计及施工建设要求,且保证“审图中心”审查通过; (5)设计:设计成果必须满足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图要求,各个阶段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6)采购: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规定; (7)施工: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其他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达到一次验收合格,通过备案。 2.8.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2.1 招标内容: 宜良实验学校异地新建项目,位于东城区杨家湾水文站附近,约140亩(最终以规划红线方位实测面积为准),投资估算约5.127亿元;其中包含小学、初中部60个教学班、幼儿园24个教学班。 | |||
2.2 招标范围: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保监测:①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深化、修正、报批和审批工作,编制宜良实验学校异地新建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分别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②项目水保监测服务,完成项目的水保监测,编写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以及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定期向项目所在地水土保持监测管理机构报告监测成果,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专项监测报告等最终成果报告; 2、消防安全评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对本项目进行消防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给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和防火门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等所有相关消防系统通过消防验收必需检测项目。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应对检测范围中涉及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测,并出具满足消防验收要求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价报告》等检测文件,一次性通过消防验收; 3、规划:完善宜良实验学校异地新建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批(上述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的工作需要可进行调整); 4、勘察:完成宜良实验学校异地新建项目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等,出具相应的勘察成果文件,勘察成果文件须满足工程设计要求,按照现行的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勘察报告,承担勘察缺陷责任并提供完善的后续服务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上述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的工作需要可进行调整); 5、设计:完成宜良实验学校异地新建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基坑支护、消防、智能化、景观、灯光、室内、水、暖通、电,室内外装修等以及相应的附属工程),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甲方内部审查并承诺达到相关要求、配合甲方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专家咨询、资料收集、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范围以合同签订为准(上述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的工作需要可进行调整); 6、采购:对宜良实验学校异地新建项目完成机电设备、厨房设备、家具、教育器材等的采购安装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应满足学校的办学条件; 7、施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 |||
2.3 总投资:51270.000000万元 | |||
招标规模:51270.000000万元 | |||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宜良县东城区杨家湾污水处理厂旁。 | |||
2.6 项目实施时间:项目计划完工日期:2019年7月31日。 | |||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2.8.1质量要求: (1)水土保持及水保监测: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成果应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保证通过相关部门评审; (2)消防安全评估: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成果应确保资料完整、真实准确、一次性通过消防验收; (3)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保证项目规划成果通过审批并取得相关批文; (4)勘察:勘察技术要求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土工实验方法标准)等有关要求进行勘察工作,并保证地质勘察报告及各基础数据准确可靠,满足项目设计及施工建设要求,且保证“审图中心”审查通过; (5)设计:设计成果必须满足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省市相关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图要求,各个阶段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6)采购:材料、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相关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规定; (7)施工: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其他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达到一次验收合格,通过备案。 2.8.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信息查询。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法【2016】285号文规定。 | |||
3.3 其他:3.4.1投标人的资质条件: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年检合格): (1)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设计: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企业业绩要求: (1)勘察:2013年至今承担过一件房屋建筑工程勘察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设计:2013年至今承担过一件投资额在5亿元及其以上或10万平方米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施工:2013年至今承担过一件投资额在5亿元及其以上或10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2013年至今承担过一件投资额在5亿元及其以上或10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2)勘察负责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执业资格及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2013年至今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一件房屋建筑工程勘察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2013年至今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一件投资额在5亿元及其以上或10万平方米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施工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2013年至今以项目经理的身份承担过一件投资额在5亿元及其以上或10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注: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以相互兼任。 3.4.4拟派项目组人员配备要求:拟派项目组人员的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拟派项目组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①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②安全员:3人,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③质量员:2人,具备有效的质量员资格证;④施工员:3人,具备有效的施工员资格证。 3.4.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至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若联合体投标,只需由牵头人提供)。 3.4.6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15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7其他要求:云南省省外企业应执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规定。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11-15 14:19 至 2018-11-2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12-12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良县城公园大道1号,宜良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宜良云储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宜良县匡远街土桥村委会四楼 | 招标代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永昌街道办事处采莲路共信时代广场B幢21楼 | ||
招标联系人:张工 | 招标代理联系人:黄工 | ||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7546818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5825279017 | ||
监督部门名称:宜良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597300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