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新疆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11-19 |
额敏县公安局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额敏县公安局的委托,就额敏县公安局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额敏县公安局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FCX(EM)2018110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压面机、蒸饭机、冰柜、工作台等厨房设备。
(具体见招标文件详细清单)
采购预算:25.64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相符的设备及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须具有提供本地售后服务的能力。
3、供应商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凡拟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站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2018年11月23日每天(工作日)上午10:30-13:30分,下午15:30-18:00分(北京时间)。
2、发售标书地点:额敏县乾元酒店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地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类似业绩原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二套(加盖公章),文件售价500元/套。
八、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年12月09日上午16: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额敏管理部开标室。
十、联系人:
1、采购人:额敏县公安局
联系人:穆雪智
联系电话:18509011125
2、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伟洋
联系电话:0901-3325106、18690113399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