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和节能、环保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优惠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1)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设备安装调试及维修等相关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的能力;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内);(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特殊要求) 6、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11月20日到2018年11月22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报名后,进行付费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 200.00 元 8、供应商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0日1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2日19:3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1月23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23日 10点30分 开标3室 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四楼(奎屯市团结东街29号) 11、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22日 备注: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本,售后不退。 12、本项目采购人: 中国共产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新疆奎屯市团结东街1号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兰予疆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15209923337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奎屯分公司 地址: 奎屯市乌鲁木齐东路15号(兵团客运站汇泉丽都高层9楼195号) 项目联系人: 李玉 联系电话: 0992-3280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