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上海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11-20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友谊路15到17号机关大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5)具备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6)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燃气灶具);7)具备《上海市燃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8)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饮食业油水分离器);9)本次采购需要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友谊路15到17号机关大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1115-232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3-18-1674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友谊路15-17号机关大院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按甲方采购需求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7、采购预算金额:929038.00元(国库资金:929038.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11-20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1-27 18: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5、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6、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原件扫描件;7、《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燃气灶具)原件扫描件;8、《上海市燃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原件扫描件;9、《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饮食业油水分离器)原件扫描件;10、“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1-20 18:00:00至2018-11-27 18:00:00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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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12-11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12-11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238号2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报名材料成功后须于2018年11月20日~11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前往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进行现场提交和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需提交的资料:与网上上传资料相同。现场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提交地点:静安区陕西北路917号208室。报名费: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采用现金支付方式。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宝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沪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密山路5号 | 地址:静安区陕西北路917号 | |
邮编:201901 | 邮编:200040 | |
联系人:曹老师 | 联系人:钱昱 | |
电话:13818283377 | 电话:13661555964 | |
传真:52137810 | 传真:021-52137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