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11-22 |
项目编号: 11111110401002295 | 项目建立时间: 2018/11/22 15:43:46 |
项目名称: 三明市荷园二期建设项目三次招标 | |
项目地点: 三明市 | |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业 | |
建设项目规模: 总投资额约6749.98万元 | |
项目联系人姓名: 曾先生 | 联系方式: 15860867369 |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
出资比例: |
招标项目编号: 11111110401002295001 |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18/11/22 0:00:00 |
招标项目名称: 三明市荷园二期建设项目三次招标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三明市 | |
招标人名称: 三明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代码: 913504006966176739 |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427666870782U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
监督部门名称: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2.1项目名称:三明市荷园二期建设项目三次招标。 2.2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翁墩物流园。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666.19㎡,新建建筑面积约14400㎡,项目总投资额约6749.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限额6019.76万元。中标单位应根据最高限价限额进行地质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超出初设及概算批复上浮允许范围)。 (一)、规划建筑设计要求: 2.3.1规划技术指标要求:容积率大于1小于等于1.5,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0%,绿化率大于等于30%,建筑高度大于4层且小于30米,停车泊位按0.8车位/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配置停车位。 2.3.2新建大楼主要设置廉政教育基地,陪护、监管办案人员休息区,生活配套区和地下停车场等。 (二)、施工要求: 2.3.4按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施工。 2.3.5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及相关套设施,地下停车库、室外广场和停车场、绿化景观和室外综合管网(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等。 2.4计划工期: 2.4.1 工期:勘察、设计及施工总工期12个月,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2.4.2工程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勘察、设计45天图审合格 。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666.19m2,新建建筑面积约14400 m2;具体包括土石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公共部分装饰装修、建筑外墙、幕墙工程、绿色建筑(含土壤检测)、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梯、家具、厨房设备、健身设施、电器(含彩电、热水器、洗衣机等)、消防、智能化安防、弱电、防雷、二次装修、室外景观、夜景照明、变配电、市政管网(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市政道路等配套工程。工作内容含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含基坑支护设计及监测、边坡支护设计及监测、地形测绘)、挡墙护坡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规划用地红线图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 内容:工程勘察(包含基坑支护设计及监测、地形测绘)、挡墙护坡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二次装修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人防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环境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夜景工程设计等专业及其所有配套工程。 中标人应提供合格的施工图纸,由中标人委托并经招标人认可的图审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勘察图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施工图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如遇政策调整或资金筹措出现重大问题,施工范围以发包方指令为准)。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 ④其他:按相关规定所需的检测工作及相关论证等由中标人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统筹控制整体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管理。 2.6质量标准 2.6.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 |
标段(包)编号: 11111110401002295001001 | 标段(包)分类: 土建工程 |
标段(包)名称: 三明市荷园二期建设项目三次招标 | |
标段(包)内容: 2.1项目名称:三明市荷园二期建设项目三次招标。 2.2建设地点:三明市梅列区翁墩物流园。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0666.19㎡,新建建筑面积约14400㎡,项目总投资额约6749.9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限额6019.76万元。中标单位应根据最高限价限额进行地质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超出初设及概算批复上浮允许范围)。 (一)、规划建筑设计要求: 2.3.1规划技术指标要求:容积率大于1小于等于1.5,建筑密度小于等于40%,绿化率大于等于30%,建筑高度大于4层且小于30米,停车泊位按0.8车位/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配置停车位。 2.3.2新建大楼主要设置廉政教育基地,陪护、监管办案人员休息区,生活配套区和地下停车场等。 (二)、施工要求: 2.3.4按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施工。 2.3.5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及相关套设施,地下停车库、室外广场和停车场、绿化景观和室外综合管网(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等。 2.4计划工期: 2.4.1 工期:勘察、设计及施工总工期12个月,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2.4.2工程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勘察、设计45天图审合格 。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0666.19m2,新建建筑面积约14400 m2;具体包括土石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公共部分装饰装修、建筑外墙、幕墙工程、绿色建筑(含土壤检测)、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梯、家具、厨房设备、健身设施、电器(含彩电、热水器、洗衣机等)、消防、智能化安防、弱电、防雷、二次装修、室外景观、夜景照明、变配电、市政管网(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燃气)、市政道路等配套工程。工作内容含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包含基坑支护设计及监测、边坡支护设计及监测、地形测绘)、挡墙护坡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规划用地红线图内的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 内容:工程勘察(包含基坑支护设计及监测、地形测绘)、挡墙护坡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二次装修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人防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环境工程、绿色建筑工程、夜景工程设计等专业及其所有配套工程。 中标人应提供合格的施工图纸,由中标人委托并经招标人认可的图审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勘察图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施工图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如遇政策调整或资金筹措出现重大问题,施工范围以发包方指令为准)。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 ④其他:按相关规定所需的检测工作及相关论证等由中标人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统筹控制整体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全过程管理。 2.6质量标准 2.6.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和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并具备: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熟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3项目总负责人经验要求: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应当承担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承担过大中型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代建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代建项目或施工项目必须是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3.4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项目总负责人符合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负责人符合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2)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以网络查询为准)。 (3)本招标项目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 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三明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建筑(2016)218号文),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9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
计划开工日期: | 工期(日历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