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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机关三号院食堂修缮项目采购项目

  • 上海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上海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8-11-22
奉贤区机关三号院食堂修缮项目采购项目 2018-11-22 19:28:03.0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建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奉贤区机关三号院食堂修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②具有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需经年审合格;③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其以上;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⑤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贤区机关三号院食堂修缮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1121-315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8-18-z9399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修缮项目建筑面积约466平方米。修缮内容具体为:1、重新布局,功能区域重新划分;2、墙面、地面、顶面全部更新;3、水电重排、空调及排风系统调整、燃气管道调整等;4、门窗全部更新;5、更换部分空调设施;6、更新部分厨房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奉贤区

6、交付日期:按合同要求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142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1420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8-11-22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1-27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1-22 09:00:00至2018-11-29 09:00:00的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竞争性磋商报名材料后,请于获取磋商文件的规定时间内至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410号305室现场办理报名验证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候。合格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退还);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原件退还)及复印件;3.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合格证(原件退还)及复印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12-03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8-12-03 10: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古华路410号401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古华路410号40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①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一并出席开标仪式。②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审核通过,可在2018-11-22 09:00:00至2018-11-29 09:00:00期间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2、如非在2018-11-22 09:00:00至2018-11-27 09:00:00期间上传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或不缴纳标书费的,将不予接受其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3/4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奉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本部)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建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中路502号 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410号
邮编: 201400 邮编: 201499
联系人: 厉玲 联系人: 王鹏
电话: 57420032 电话: 13524504552
传真: / 传真: 021-6711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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