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安徽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8-11-26 |
【成交公示】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公告【网】 |
【信息日期:2018/11/26】 |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1810-20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日 开标日期:2018年11月23日08时3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山东金佰特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山东省博兴县兴福镇工业园 中标金额:贰拾万零叁仟柒佰伍拾元(?20375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供货期(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评审委员会名单:曹孝平、冯巧红、徐玉玲、张彬、姚锋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地址:滁州市琅琊区会峰西路 联系人:张彬 联系方式:0550-3216011 招标机构名称: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3幢2单元6层 项目负责人:汤文久 联系电话:18855042353 收费标准:按滁招管[2014]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6100元(含专家评审费3100元) 公告期限: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27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899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3幢2单元6层,联系电话:1885504235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马鞍山中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6日 附件: 1、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2、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交易文件 3、投标报价表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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