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11-2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龙游中学委托,就浙江省龙游中学多功能报告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意向的磋商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ZJYXZFCG2018-031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龙游中学多功能报告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限 |
1 | 浙江省龙游中学多功能报告厅厨房设备采购 | 1 | 批 | 95万元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
详细采购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3.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且在有效期内。
5.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6.供应商在浙江省内必须具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供应商为非浙江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浙江省内驻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及相关协议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7.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8.信用记录的使用
8.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8.2截止时点。投标(磋商)截止时间的前一天。
8.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查询结果网络打印件,随招标资料一同保存。
8.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于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到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龙游县远洋现代城2幢2楼35号)领取磋商文件,纸质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报名或购买磋商文件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报名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 投标人营业执照、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具有主管部门颁布的燃气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③ 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六、提交答疑截止时间:本次磋商文件自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供应商可。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请在2018年12月3日12:00前以书面形式向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七、答疑回复时间:磋商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18年12月3日17:00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请各供应商必须自行关注。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8年12月4日14: 30时前送交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2(龙游县龙翔路39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李先生。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4日14:3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九、其他有关事项:磋商保证金的缴纳事宜详见(附件)
十、开始磋商的有关信息
开始磋商时间:2018年12月4日14:30时。
磋商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2(龙游县龙翔路398号,原香溢市场西侧)。
十一、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15857062966
联系地址:龙游县远洋现代城2幢2楼35号
浙江省龙游中学
联系人:汪先生 13515708255
十二、招标文件发布及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十三、其他
1.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 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3. 供应商对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电话:0570-7011687)。
招 标 人:浙江省龙游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耀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