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11-28 |
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44307 | 项目建立时间: 2018/11/28 9:39:50 |
项目名称: GWCG2018-602C泉州市烟草公司永春分公司食堂食品采购定点供应商招标 | |
项目地点: 泉州市 | |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批发业 | |
建设项目规模: 105万元 | |
项目联系人姓名: 潘先生 | 联系方式: 0595-23896505 |
资金来源: 资金企业自筹 | |
出资比例: |
招标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44307001 |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18/11/28 0:00:00 | ||||||||
招标项目名称: GWCG2018-602C泉州市烟草公司永春分公司食堂食品采购定点供应商招标 | |||||||||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泉州市 | |||||||||
招标人名称: 泉州市烟草公司永春分公司 | 招标人代码: 913505001561007967 | ||||||||
代理机构名称: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20070548237XX |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 | ||||||||
监督部门名称: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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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11111119998044307001001 | 标段(包)分类: 厨房设备 | ||||||||
标段(包)名称: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GWCG2018-602C)泉州市烟草公司永春分公司食堂食品采购定点供应商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 |||||||||
标段(包)内容: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GWCG2018-602C)泉州市烟草公司永春分公司食堂食品采购定点供应商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烟草公司永春分公司食堂食品采购定点供应商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GWCG2018-602C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烟草公司永春分公司食堂食品采购定点供应商招标 三、采购单位:泉州市烟草公司永春分公司 地址:永春县城东北街18号 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0595-23896505。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及内容: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及服务,并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相应仓储、保鲜库、冷冻库、配送车辆等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两年内未出现被采购单位取消供应商入库资格的不良记录。 8、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供应商,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述两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即日起至2018年12月5日17:30前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按下述地址到我司领取(或邮寄)招标文件,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下午15:30 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0日下午15:30 时(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 十一、 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 黄丽萍、吴树炜 电 话:0595-22193717 传 真:0595-22208178 邮箱:1945250089@QQ.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 十二、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鲤城支行 开户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账 号:13-510101040008079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8日 |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及服务,并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相应仓储、保鲜库、冷冻库、配送车辆等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两年内未出现被采购单位取消供应商入库资格的不良记录。 8、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供应商,将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述两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
计划开工日期: | 工期(日历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