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下载 | 发布时间 | 2018-11-28 |
南通市看守所拟询价采购一批厨具,详细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看守所厨具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人民币19.7万元,超预算报价为无效投标;
3、项目需求:详见询价文件附件;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厨具系统相关标准规范。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按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物并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厨房厨具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若核心产品生产制造商直接参加询价,其代理商不得参加询价;若代理商参加投标,还必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提供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除外),并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 。
3、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具有市级或以上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4、询价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具有商用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供开标现场核查,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三、质保期
本次采购的厨房设备项目质量保证期3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质量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人负责免费维修。保修期结束后,成交人提供终身维修,并保证零配件的供应。
四、合同签订及安全要求
(一)签定合同: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约。
(二)安全施工:成交人应严格按工程建设的相关规定,组织安全施工,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负责。
(三)人员要求:成交人不得安排接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参与本项目的设备采购与安装。
五、验收要求
采购人接到成交人书面形式提出的验收申请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必要时请技术监督部门技术人员参与工程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六、售后服务
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并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若因特殊原因不能现场处理完毕,则须向采购人及时说明,并提出应急处理方案,且不得影响采购人厨房的正常运营。
七、评标成交规则
本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八、付款方式
(1)厨具全部进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95%,剩余部分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不计息付清。
(2)每次支付前,乙方需提供等额且符合税务及采购人财务部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甲方有权从货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的违约金及甲方代垫的费用(如有)。
(4)若因甲方要求需要减少供货产品,则相应货款从合同价中扣除,且乙方放弃追偿的权利。
九、其他要求
1、成交人采购此项工程设备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及招标方所提要求,并出具相关的检验检测报告,设备安装前必须经采购人确认,如成交人提供假、冒、伪劣或不达标商品,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2、双方约定的成交人其他违约责任:成交人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或在采购人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退场,成交人赔偿采购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3、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伍仟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日退还(无息)。
4、成交人不得拒绝完成采购人在此项工程范围内的变更或要求增加的工程内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十、询价采购时间、地点:
接收投标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12月5日下午14:00-14:30。超过规定时间不予接收。询价采购开标时间:2018年12月5日14:30,地点:南通市公安局1号楼724会议室(南通市青年中路99号)。
联系人:陈警官,联系电话13390966189
南通市公安局
2018年11月28日
南通市看守所厨具询价公告_含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