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山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6-06-22 |
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阳曲县财政局委托,于2016年6月22日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阳曲县国防动员指挥中心木质家具、厨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项目编号:2016-0-14-X,现将原公告中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原公告内容:5、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询价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必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须提供太原市本地化服务,并提供证明文件;
(9)第二包投标时须按照采购清单要求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燃气灶具、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燃气气源适配证、安装维修资质证、燃气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燃气设备检验报告。
(10)第二包投标供应商须在太原市燃气管理中心备案,其所销售的产品须收录在最新《太原市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销售目录》中。
(11)第二包所有燃气加热设备投标时提供天然气资质,可以使用天然气为气源并带有转换接头。
(12)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现变更为:5、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询价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必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投标人须提供太原市本地化服务,并提供证明文件;
(9)第一包投标时须提供所投木质家具的制作基材样品:E1级高密度板(不小于30cm×20cm),加贴标签,于开标前送至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中标后封存,作为验收依据。并提供由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本项目投标所使用E1级高密度板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开标当天应携带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10)第二包投标时须提供所投厨具的制作基材样品:304不锈钢板(不小于30cm×20cm)、镀锌板材(不小于30cm×20cm),加贴标签,于开标前送至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中标后封存,作为验收依据。并提供由省级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本项目投标所使用304不锈钢板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开标当天应携带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备查。
(11)第二包投标时须按照采购清单要求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燃气灶具、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燃气气源适配证、安装维修资质证、燃气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燃气设备检验报告。
(12)第二包投标供应商须在太原市燃气管理中心备案,其所销售的产品须收录在最新《太原市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销售目录》中。
(13)第二包所有燃气加热设备投标时提供天然气资质,可以使用天然气为气源并带有转换接头。
(14)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阳曲县新阳西大街11号(阳曲县政府一层)
联系人:耿 焱 联系电话:13403433855 郗艳芳 联系电话:13453148908
采购单位名称:阳曲县国防动员指挥中心
地址:阳曲县新阳西大街41号邮编:030000
业务咨询人:白朴 联系电话:1800346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