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河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8-12-03 |
建安政采竞字〔2018〕143号
许昌县公安局
“许昌县公安局餐厅、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评审结论的复核意见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许昌县公安局餐厅、厨房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建安政采竞字〔2018〕143号
二、复核信息:
复核日期:2018年11月30日15:00
复核地点:许昌市建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二室
复核专家成员名单: 轩建举、(组长)李杰平、任世晓(采购人代表)
三、复核内容
河南浩萍实业有限公司对答疑函提供的“许昌县轶楠厨具批发商行代理委托人社保证明”的真实性表示疑问,要求以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为准,进行复核。
四、复核认定结果
经专家组复核认定:许昌县轶楠厨具批发商行正本中没有提供依法纳税和社保的证明,所以取消许昌县轶楠厨具批发商行中标资格。
2018年11月30日